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我校拟于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为了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助力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为学校“十四五”开好局,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物院党发〔2019〕56号《北京物资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在教代会召开之前,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问题,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谐校园建设及对学校总体工作具有较大影响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师资、管理、后勤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议方案;
5.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要求
1.教代会代表在提出提案前应做好详细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反应职工的需求和意愿。
2.提案格式应完整,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案由: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
(3)调研情况:即提案人对所提议案的调研情况简述;
(4)建议或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或措施。
三、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2年3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提案须填写提案登记表(见附件),如提案表容纳不下提案内容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2.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5名或5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笔签署姓名后,一式两份方为有效提案。
3.请各位代表下载填写附件中“教代会提案表”,交至各分团团长。各代表团团长统一于2022年4月5日前送交学校教代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89534448
北京物资学院教代会执委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