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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二级单位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工会     发布日期:2021-05-12   浏览:

各二级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京教工〔2014〕39号),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有效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依法依规治校,经北京物资学院第六届教代会执委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21年5-6月组织学校二级单位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凡任期满四年的二级单位教代会,应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原则

1.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教代会要把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本单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教代会执委会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认真行使教代会工作职能。

2.充分发扬民主。要坚持面向全体教师织好换届工作,结合换届工作,充分听取广大教师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提升本单位工作水平和推进事业发展凝心聚力。

3.严格执行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换届工作程序的相关要求组织换届工作,做到步骤不少、环节不漏、程序不减。

4.选优配强教代会执委会。二级单位教代会要积极争取本单位党组织的支持,酝酿推荐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组织能力的教职工作为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候选人提名人选,执委会成员应由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工会主席、教师及其他代表性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5或7人。其中,主席人选建议名单应在本单位工会主席中提名。

二、换届工作程序

1.提交启动换届选举大会筹备工作请示。凡确定执行换届的二级单位工会,需向学校教代会执委会提交启动换届选举大会筹备工作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换届工作。

2.二级教代会换届前应由上届执委会根据《北京物资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和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届执委会人数、构成比例、建议人选等,报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候选人按差额1人的方式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需提交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审定。

3.提交召开换届选举大会请示。学校二级单位教代会向本单位党组织及学校教代会执委会提交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同时提交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及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经批准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三、换届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

2.选举本单位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

四、选举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教代会依据《北京物资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条例》以及校工会提供的模板参考,制定本单位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及选举办法。操作规程及选举办法经出席换届大会的教师(代表)表决通过后生效。

2.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出席会议教师(代表)表决通过后成为正式候选人。

3.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按差额1人的方式进行选举。

五、选举结果批复

1.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名单报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审批。

2.学校教代会执委会经与二级单位党组织商议后,对选举结果给予批复,同时在新一届执委会中指定1名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新一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1人。指定召集人为主席候选人建议人选,在执委会一次会议上进行等额选举。

3.新一届执委会一次会议选举结果情况报学校工会审批。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