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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北京物资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校工会   来源:www.bwu.edu.cn/gh/     发布日期:2011-03-24   浏览:

  

各党总支、分工会:

     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为健全民主管理,拓宽民主渠道,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为学校十二五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经学校党委会暨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2011年5月6日召开北京物资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

     为了筹备好本次“双代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双代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不断深化学校各项改革,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于学校“十二五”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促进和谐发展,为把我校建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2、主要内容

(1)听取并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第三届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书面)

(4)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5)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6)听取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彰提案工作先进

(7)选举产生第四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双代会”筹备相关工作

1、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及工作小组

“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刘木春

副主任: 赵凤琴

委  员: 翁心刚 王文生 杨 蓉 刘永胜 胡 伟 胡占君 

李士元 王春华 许春燕 朱润辉 胡瑞旺 杨建科 

秘书长: 朱润辉

 

筹备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组长为各组第一位)

秘书组: 朱润辉 胡 伟 胡瑞旺 杨建科

组织组: 许春燕 刘艳荣 刘 艳 刘玉华

   提案组: 陈红丽 李 玲 郁军范 李义福

宣传组: 胡占君 孙 杰 高 泉 贡祥林

会务组: 许春燕 呼 杰 张素珍 丁 建

 

(1)秘书组职责:

负责起草和修订大会各种工作报告。包括大会筹备情况报告,上届双代会工作报告、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经审委员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开闭幕词各主持人词及大会议程与日程。

负责代会主席团个会议记录并负责安排代表团讨论记录。

审查大会新闻稿件。

 

(2)、组织组职责:

代表、两委委员和专门委员会会候选人名额的测算、分配、汇总工作。

制定代表选举办法和各候选人推荐办法并对代表选举和候选人推荐工作进行指导。

印刷代表登记表和委员候选登记表,编写两委和专门委员会候选人的情况介绍。

提出各种名单(草案),包括主席团成员名单,秘书长名单,执行主席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监票人名单。

起草并修改大会选举办法,新一届双代会委员会、经审和专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选举主持词。

编印代表团名册。

选举的组织工作,包括: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彩排,计票方案的提出与实施。

选票的设计、印刷、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及选举用具的准备。

 

(3)、会务组职责:

负责大会各种证件的设计、印刷和发放。

起草、下发召开大会的通知。

负责代表报到及大会期间各种会议的通知。

负责大会文件材料的印刷与发放。

主席台座次的安排,领导与来宾的邀请、接待与联络。

负责大会会务用品和礼品的选定、采购和分发。

负责安排各种会议和讨论地点及会场布置。

负责其他生活、交通、后勤及安保事项的安排。

(4)、提案组职责:

;提案组负责征集代表提案、组织评选优秀提案奖和优秀提案办结奖并起草提案工作报告。

(5)、宣传组职责:

编发、审查大会的各种宣传稿件,代表采访。负责大会期间的摄影、摄像,存档及大会结束后双代会宣传画册的制作。

2、组织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1)代表选举办法

教代会代表同时为工代会代表,以党总支、分工会为单位,由各单位党总支负责组织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代表分配名额,采用差额20%选举办法产生。代表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产生。对酝酿产生的候选人,由分工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

 “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注意到各方面人员的比例及性别、年龄、民族、民主党派等因素。按全校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总数的12%民主选举产生,拟选出代表82名。代表名额一般按教学单位8︰1、其它单位11︰1分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女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青年教职工代表、高职称代表应占适当比例,教学单位的代表要确保一线教师代表人数占多数。

(3)代表条件

 “双代会”代表必须是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能积极参与“双代会”的工作和活动。

     筹备工作委员会与各党总支、分工会协商,将学校领导分配到各联系院系分工会和相关分工会,列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但不占该分工会代表名额。

     (4)代表选出后,原则上以分工会为单位成立代表组,每个代表组确定一名组长,一名副组长。筹备工作委员会根据大会需要,研究提出大会主席团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等。

   (5)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委会候选人由各分工会在全校范围内提名,并经反复酝酿报学校党委审定后提交大会选举。

     (6)所有选举和需经会议通过的内容,必须在到会人数占应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下进行,最终结果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为有效。

3、征集提案工作

各分工会依据本次“双代会”所规定的提案范围,组织教职工酝酿提案并负责征集工作,汇总后按要求填写《提案表》,报“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提案组。

    4、召开预备会议

在预备会上,由筹备工作委员会作筹备工作报告,通过主席团及有关委员会名单,通过大会日程安排。之后,由预备会议通过的主席团研究主持大会的有关事项。

 

三、关于“双代会”筹备工作时间安排

    1、2011年3月31日前,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

    2、2011年4月上旬,推荐并确定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3、2011年4月中旬,印发“双代会”会议文件

    4、2011年4月下旬,召开“双代会”预备会议

 

      

北京物资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物资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2011.3.4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双代会”代表条件及职责

     附件2:四届一次“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1:

北京物资学院“双代会”代表条件及职责

 

一、代表条件

1、本校正式教职工,并为工会正式会员;

2、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

3、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关心集体,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秉公

办事,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主人翁意识和民主意识较强,能广泛听取和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

求,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代表职责

代表应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在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要广泛征求教职

工意见,搞好提案征集工作,会议期间切实履行参与维护职能,积极参政议政,要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代表大会结束之后,要向本单位教职工宣传和传达大会精神,并模范地贯

彻执行;要继续发挥学校与教职工的纽带作用,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积极参政议政,维护学校及教职工的权益。

 

附件2:

四届一次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分工会

会员

总人数

代表

限额数

参选

校领导

代表

合计数

备注

1

经济学院

52

7

刘木春

8

 

2

物流学院

49

6

王旭东

7

 

3

信息学院

68

9

翁心刚

10

 

4

商学院

57

7

沈小静

7

 

5

劳法学院

44

6

王文生

7

 

6

思政部

17

2

 

2

 

7

外语系

73

9

赵凤琴

10

 

8

体育教学部

23

3

王志鸣

4

 

9

机关

116

12

 

12

 

10

图书馆

46

4

 

4

 

11

继续教育学院

17

2

 

2

 

12

后勤

68

6

 

6

 

13

离退休

5

1

 

1

 

14

研究生部

8

1

 

1

 

15

合计

643

75

7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