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北京物资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全面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赢得学校及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积极营造以党建带工建的良好局面,经学校工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
(一)推荐范围
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在学校领导和二级单位党政正职中进行推荐。
(二)推荐方式
以二级单位工会为单位组织推荐。推荐工作与申报参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同时进行。推荐名单需经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所属院部级党组织书记审批。
二、评选
召开学校工会评先评优领导小组会,根据基层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获得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的人选。
三、公示和表彰
(一)结果公示
对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工会网页上进行公示。
(二)评选情况通报
校工会向学校党委常委会通报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评选工作情况。
(三)表彰
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在当年召开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