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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 “工会之友”评选办法

作者:   来源:工会     发布日期:2024-03-21   浏览:

  (2019228日北京物资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全面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赢得学校及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积极营造以党建带工建的良好局面,经学校工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

(一)推荐范围

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在学校领导和二级单位党政正职中进行推荐。

(二)推荐方式

以二级单位工会为单位组织推荐。推荐工作与申报参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同时进行。推荐名单需经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所属院部级党组织书记审批。

二、评选

  召开学校工会评先评优领导小组会,根据基层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获得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的人选。

三、公示和表彰

(一)结果公示

  对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工会网页上进行公示。

(二)评选情况通报

  校工会向学校党委常委会通报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评选工作情况。

(三)表彰

北京物资学院“工会之友”在当年召开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