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在校工会和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校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学院的中心任务,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二、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教职工工作,沟通院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三、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师德教育和其他有关精神文明、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四、配合院领导,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及表彰工作。
五、按期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筹备分工会委员的选举工作,有关决议向校工会报告,并向校工会和学院党总支报告工作。
六、学校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推进校务公开。
七、组织参加校工会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文化技术教育,组织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九、关心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做好送温暖工作。
十一、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
十二、做好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搞好会籍管理。